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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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
作者: 日期: 2022-10-15

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,请各实验室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,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,严防安全事故发生。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:

1. 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按照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要求,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2. 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,举一反三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
3. 各实验室须加强实验场所危险源的规范管理。强化管制类化学品和生物病原体等的安全管理;强化实验场所危险废弃物暂存安全管理;加强实验场所用电、用气、用水的安全管理,特别对气瓶、加热设备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要加强管理。落实管理责任人,确保安全。

4. 实验室(课题组)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教育,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。对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、技能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。

5. 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;所有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,严禁离开实验现场,如果必须离开,应做好交接工作;做危险实验时,实验室内必须有2人以上方可开展。

关键时间节点,实验室安全不容有失,请各实验室加强人防、物防和技防,狠抓落实,确保实验室安全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、安全、和谐的良好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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